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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工具:林业碳汇合同模板!附项目开发全流程梳理

2024-04-28 模具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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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内容介绍

  下文对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全流程进行梳理,包括开发条件、交易流程、开发成本、发展模式等。

  我找到了4份林业碳汇项目的合同模板,方便大家后期开发项目的时候直接实用。

  我找到了4份林业碳汇项目的合同模板,方便大家后期开发项目的时候直接实用。如需下载,请扫描上方二维码。

  林业碳汇CCER项目的类型大致上可以分为碳汇造林、森林经营、竹子造林和竹林经营,网上已公示的林业碳汇类项目中,占主流的主要是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

  1、土地合格性:碳汇造林要求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或少量的次生林,土壤不能为湿地、有机土;森林经营则要求2005年2月16日之后实施森林经营的人工中、幼龄林,必须为矿质土壤。

  两种类型均要求项目活动对土壤的扰动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土壤扰动面积比例不超过地表面积的10%、且20年内不重复扰动;项目活动不涉及全面清林和炼山等有控制火烧,不涉及农业活动的转移。

  3、土地权属证明: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符合法律的规定;

  4、文件资料:造林作业设计文件及其批复(森林经营要求森林经营作业或方案及其批复)、开工证明、验收报告等。

  由技术支持机构(咨询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基准线识别、造林作业设计调查和编制造林作业设计(造林类项目),或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类项目),并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获取批复,此外地方环保部门出具环保证明文件。

  按照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的相关要求,由项目业主或咨询机构开展调研和开发工作,识别项目的基准线、论证额外性、预估减排量,编制减排量计算表、编写项目设计文件(PDD),并准备项目审定和申报备案所有必需的一整套证明材料和支持性文件。

  大家不用担心找不到参考文件,我之前发布过《100个双碳实用模板!碳交易、碳核查、碳汇、碳管理、碳评价!》,汇总了多份林业碳汇项目PDD文件,方便大家参考使用。

  由项目业主或咨询机构,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备案的审定机构,依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和选用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独立审定。

  由项目业主或技术咨询机构,跟踪项目审定工作,并及时反馈审定机构就项目提出的问题和澄清项,修改、完善项目设计文件。审定合格的项目,审定机构出具正面的审定报告。

  项目经审定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备案。项目业主企业(央企除外)需经过省级发改委初审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需要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项目真实性的证明,主要证明土地合格性及项目活动的真实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专家进行评估,并依据专家评估意见对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备案。

  根据项目设计文件、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和造林或森林经营项目作业设计等要求,开展营造林项目活动。

  同时,按备案的项目设计文件、监测计划、监测手册实施项目监测活动,测量造林项目实际碳汇量,并编写项目监测报告,准备核证所需的支持性文件,用于申请减排量核证和备案。

  由业主或咨询机构,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核证机构进行独立核证。由项目业主或技术咨询机构,陪同、跟踪项目核证工作,并及时反馈核证机构就项目提出的问题,修改、完善项目监测报告。审核合格的项目,核证机构出具项目减排量核证报告。

  由项目业主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减排量备案申请材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专家进行评估,并依据专家评估意见对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备案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减排量备案签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备案的 CCER 林业碳汇项目使用的方法学有 5 个,分别是:

  CCER 林业碳汇项目要根据这些林业方法学进行开发,并且具备“额外性”,按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则进行独立审定与核证,才有可能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备案和林业碳汇 CCER 签发,进行实现碳汇交易。

  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 5 个 CCER 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将 CCER 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适用条件或基本条件归纳如下:

  项目活动的土地是 2005 年 2 月 16 日以来的无林地。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

  项目活动不违反任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且符合国家造林作业规程;

  项目活动对土壤的扰动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如沿等高线进行整地、土壤扰动面积比例不超过地表面积的 10%、且 20 年内不重复扰动。

  项目活动不会造成项目开始前农业活动(作物种植和放牧)的转移。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的造林活动不包括竹子造林。

  实施项目活动的土地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乔木林地,即郁闭度≥0.20,连续分布面积≥0.0667 公顷,树高≥2 米的乔木林。

  在项目活动开始时,拟实施项目活动的林地属人工幼、中龄林。项目参与方须基于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中的林组划分标准,并考虑立地条件和树种,来确定是不是符合该条件。

  项目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和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程。

  除为改善林分卫生状况而开展的森林经营活动外,不移除枯死木和地表枯落物。

  如果项目地属方法学规定的有机土或符合方法学所规定的草地或农地时,竹子造林或营林过程中对土壤的扰动不超过地表面积的 10%。

  项目地适宜竹子生长,种植的竹子最低高度能达到 2 米,且竹秆胸径(或眉径)至少可达到 2 厘米,地块连续面积不小于 1 亩,郁闭度不小于 0.20。

  项目活动不采取烧除的林地清理方式(炼山),对土壤的扰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如沿等高线进行整地,不采用全垦的整地方式。

  实施项目活动的土地为符合国家规定的竹林,即郁闭度≥0.20、 连续分布面积≥ 0.0667 ha、成竹竹秆高度不低于 2 m、竹秆胸径不 小于 2 cm 的竹林。当竹林中出现散生乔 木时,乔木郁闭度不得 达到国家乔木林地标准,即乔木郁闭度必须小于 0.2。

  项目活动,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森林经营的法律、法 规和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

  项目采伐收获竹材时,只收集竹秆、竹枝,而不移除枯落物, 项目活动不清除竹林内原有的散生林木。

  包括土地使用费与造林投入、抚育投入、附属工程投入、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投入、贷款本息偿还及基线测量、监测等,碳汇林经营成本。

  土地使用费投入即造林面积乘以每公顷土地使用费,造林投入=造林面积✖每公顷造林投入。

  造林后连续抚育 3 年,第一年抚育 2 次,第二年抚育 2 次,第三年抚育 1 次,合起来造林侯抚育三年共5次。

  森林防火投入=造林面积✖每公顷所需的森林防火牌数量✖每块森林防火牌的单价;

  有害生物防治设备投入=造林面积✖每公顷所需的有害生物防治设备的数量✖每套有害生物防治设备的单价;

  工程建设另外的费用包括建筑设计企业管理费、前期工作费(包括可研费、环评费等)、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招标费。

  项目贷款数额为每年项目经营总投入的 30%,利率按 5.94%计算。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